关于举办齐鲁师范学院学生 “学宪法 讲宪法”活动的通知
各学院:
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九届全国学生“学宪法 讲宪法》活动的通知》(教政法厅函〔2024〕3号)和《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九届全省学生“学宪法 讲宪法”活动的通知》(鲁教厅办函〔2024〕23 号) 要求,为进一步组织开展好我省“学宪法 讲宪法”活动省级比赛,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时间
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今年12月10日
二、活动对象
齐鲁师范学院全体学生
三、组织单位
主办单位:学生工作部(处)
承办单位:马克思主义学院、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
四、活动内容
(一)建立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机制
坚持日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、线上教育和线下教育相结合、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,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,通过多种方式探索开展互动式、体验式教学。推进宪法教育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,与日常教学、课外活动、课后服务、假期作业、志愿服务、社会实践等有机融合,组织开展相关法治文化活动,进一步增强宪法学习宣传的影响力和感染力。
(二) 实施“宪法卫士”行动计划
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(qspfw.moe.gov.cn,以下称 “青少年普法网”)在第九届全国学生“学宪法 讲宪法” 活动专题页面发布行动计划的活动组织流程与参与指南,免费提供在线学习资源,完成在线学习的学生将被授予“宪法卫士”标识。各学院需在9月底前组织所有在校生(含2024 级新生)完成线上学习活动。
(三) 举办“学宪法 讲宪法”比赛(承办:马克思主义学院)
1.组织开展大学生“学宪法 讲宪法”演讲比赛。在广 泛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的基础上,学校将于9月中上旬组织开展“学宪法讲宪法”演讲比赛。比赛以讲宪法故事、讲 对宪法的认识与体会、谈宪法精神等为主题,设置一、二、 三等奖若干名。
2.组织开展大学生“学宪法 讲宪法”知识竞赛。在广泛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的基础上,学校将于9月中上旬开展 “学宪法讲宪法”知识竞赛初赛。竞赛以宪法知识为主要内容,结合诚实守信、规则意识、文明素养、劳动教育、公共卫生、疫情防控、环境保护、未成年人保护、交通消防安全、食品安全、应急管理、防范校园欺凌、禁毒和预防网络沉迷等,设置一、二、三等奖若干名。
(四)组织参加学讲宪法“网络风采展示”活动(承办: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)
普法网设立学讲宪法“网络风采展示”专栏,学生在完成“宪法卫士”行动计划学习任务并达到相应要求后,可以自主通过专栏参与展示。普法网将根据命题演讲项目中人工智能与专家评判的综合结果,分别遴选优秀学生直接参加总决赛演讲比赛项目。作品上传时间截止到 9 月 20 日,各学院可结合实际组织优秀选手录制演讲视频报名参与。
(五)开展国家宪法日“宪法晨读”活动
结合第十个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周活动,教育部将于2024年12月上旬组织开展教育系统“宪法晨读” 活动。届时,教育部领导将在主会场领读宪法部分条款,并通过网络视频同步直播的方式组织全国师生共同参与诵读。各学院要组织学生通过网络观看宪法晨读视频,诵读宪法条文。有条件的学院可通过主题班会、主题团日等形式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“宪法晨读”活动。
(六)法治教育精品资源征集活动
青少年普法网面向全体师生征集优质法治教育资源,被采用的将在青少年普法网展示,经审核后择优上报山东省教育厅,并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展示、颁发采用证明。具体要求见青少年普法网站公告。
(七)开展全媒体宣传展示活动
活动期间,山东省教育厅将通过山东教育发布、山东教育电视台、山东教育融媒体中心、山东高考一点通等媒体、网络平台广泛宣传展示优秀学习成果、展现优秀选手风采,青少年普法网也将开通新闻通道展现学习情况。各学院要积极宣传和报送相关新闻信息、优秀展示内容,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,加大对“学宪法 讲宪法”活动的宣传力度,营造常态化学习宪法的良好氛围。
五、活动要求
(一)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。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学习我国宪法的重大意义,认真将“学宪法讲宪法”的各项活动落到实处,推动宪法法治教育广覆盖见实效,进一步强化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,弘扬宪法精神。
(二)精心组织,周密安排。各学院要紧密结合学生特点和活动要求,合理制定方案,按照要求组织完成好各项任务。“宪法卫士”行动计划参与率、系列比赛获奖情况纳入山东省教育厅对学校的年度绩效考核,学校将对以上活动组织参与情况进行调度并定期通报相关数据。
(三)加强宣讲,营造氛围。各学院要加大活动宣传力度,通过各级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“学宪法讲宪法”主题教育活动优秀成果、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,形成人人学习宪法、人人尊崇法、人人维护宪法的浓厚氛围。各学院可将“宪法卫士”行动计划、宪法晨读等活动的经验做法、宣传稿件发送至 qlnuxsjyk@163.com。
学生工作部(处)
2024年9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