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艺术表演节目的要求
(一)声乐节目
合唱: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,钢琴伴奏1人,指挥1人(应为本校教师),每支合唱队演唱两首作品(其中一首为中国作品),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。需提交合唱谱的电子版。
小合唱或表演唱:人数不超过15人(含伴奏),不设指挥,不得伴舞,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。
重唱:人数不超过5人(含伴奏),不得伴舞,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。
(二)器乐节目。
合奏: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,指挥1人(鼓励本校教师担任),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。
小合奏或重奏:人数不超过10人,不设指挥,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。
(三)舞蹈节目。
群舞:人数不超过36人,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。
双人舞或三人舞: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。
(四)戏剧节目。
含短剧、小品、戏曲、音乐剧、歌舞剧等,演出人数不超过10人(含伴奏),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。
二、报送节目的要求
(一)同一个节目的参加者必须是我校学生,甲乙组学生之间不得跨组组队。
(二)报送的艺术表演节目如发生著作权问题,由报送学院承担相关责任。
(三)报送方式。
1.各学院请于4月17日前将艺术表演节目表格发送至邮箱yyxyxsgz@126.com,命名“**学院**节目+题目”。
2、联系人:赵宝丽 66778280
艺术表演节目报名表
学院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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节目类型
| □声乐节目 □器乐节目
□舞蹈节目 □戏剧节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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节目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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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导教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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负责人电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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演出人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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