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青年之声齐鲁师范学院广播站”是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,校团委直接组织学生自愿参与的校级组织。广播站坚持自主、自治、自办的方针,坚持“加强思想政治宣传,弘扬校园主旋律,丰富校园文化生活”的宗旨,以配合学校各项宣传工作和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,全面提高大学生的素质,建立健康活泼的校园文化氛围为主要目的。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本章程是广播站开展活动的基本准则。
第二条 广播站接受齐鲁师范学院学院团委的直接领导,坚决执行齐鲁师范学院学院团委的相关决议。
第三条 广播站是由学生独立组织的团体。给大家提供展示风采,丰富充实课余生活,拓宽交流渠道,提高自身与外界沟通的机会,让大家在聆听中学习,在学习中交流,在交流中进步。
第四条 本广播站将积极传播校内外新闻,用声音充实校园生活,传播校园文化,使大家的校园生活更加丰富多彩。
第二章 成员
第五条 凡齐鲁师范学院学生,要遵守校纪校规,承认并遵守广播站章程。
第六条 广播站人员义务
(1) 有自觉努力学习,遵守校纪校规,维护学校形象的义务。
(2) 有自觉遵守广播站纪律,严格执行广播站决议,热心本职工作,努力完成广播站交派的各项任务的义务。
(3) 有宣传广播站,维护广播站形象的义务。
(4) 有鼓励同学向广播站投稿的义务。
第七条 广播站人员权利
(1) 享有参与广播站内的选举,被选举和表决的权利。
(2) 享有向广播站提出工作建议,监督广播站内工作的权利。
(3) 享有参与广播站组织的有关讲座,培训及其他活动的权利。
第八条 入站
申请者应向广播站提交书面申请,经初试,复试,试播合格经批准后方可成为广播站成员。申请者自批准之日起履行社员义务,享有社员权利。
第九条 退站
社员因转学,升学,休学或退学等情况要退出广播站的,应向广播站提交书面申请,办理退社手续。
第三章 岗位职责
第十条 导播职责:
(1)积极对稿,提前找好合适的音乐,不与之前节目重合。(2)正式节目前要提前赶到试麦,调试机器。(3)机器使用要求熟练,准确。(3)与播音配合默契,节目开始前先放校歌。
第十一条 编辑职责:
(1)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和新闻真实性原则。(2)深入实际,深入生活积极主动地采集校内外新闻,保质保量的完成新闻采写任务。(3)服从安排,团结协作。(4)稿件字数合适,内容分析受众心理,贴近大学生生活。
第十二条 播音员职责:
(1)服从领导安排,作好本职工作。(2)负责节目内容的播读和主持任务。(3)加强自身修养,不断掌握播音技巧,提高播音质量以积极健康的语音面貌吸引听众,传达节目宗旨。(4)突出主持个性,增强传播效果,达到与听众良好的交流。体现节目理念,代表广播站立场作好广播站形象宣传任务。(5)平时留意节目的差异,取其精华,找出不足,互相交流,共同提高。
第四章 广播站工作制度
第十三条 播音时间
周一至周五的播出时间为:早上广播体操之前
中午12:10~12:40
晚上17:10~18:00
周日为晚上 17:10~18:00
周六休息
第十四条 每次广播之前作好充分的节目准备,导播检查机器,若有问题立即向老师和站长报告,播音员熟悉播音设备操作,保证节目质量,尽量减少或避免差错。
第十五条 请不要在广播室内大声喧哗,嬉笑。 请不要将食品等与广播无关的东西带入广播室,保持广播室的清洁卫生。
第十六条 播音期间,不允许非广播站工作人员进入播音室。播音结束后,请播音员关灯、关窗、关掉播音设备,广播站工作人员必须爱护学校的广播器材,遵循有关操作制度。
第十七条 节目设置
周一的主题为校园文化
周二为音乐频道
周三为影视讯息
周四为政治与经济
周五为体育频道
周日为生活频道
栏目设置应动态调整,符合广大学生的意愿,适当增加一些同学们感兴趣的节目内容。注意学校正确的舆论导向,不播放内容不健康、格调低下的曲目和广播词,提倡激发学生奋发向上的宣传。
第十八条 播音稿应用统一格式的稿纸编辑,主持人在节目结束后,及时整理好稿件并妥善保存。编辑应及时填写广播站工作日志。
第十九条 例会制度:每周日晚节目后,总结近期广播内容,节目情况等,由站长负责组织,如有特殊情况,必须提前向站长请假。
第二十条 每学期结束,根据工作情况评选广播站优秀,作为广播站评奖之优先人选。
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院广播站。